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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注重非遗传承保护
2018-03-23 15:22:51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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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申报和命名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有力地提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

武定是罗婺文化的发祥地,勤劳智慧的罗婺儿女在历史的长河中创造出多彩的民族文化和浓郁的民族风情。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了武定彝族酒歌等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俗、传统节日、传统技艺、传统音乐、传统民歌、传统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代又一代的罗婺民族中延续文脉,薪火相传。以武定彝族酒歌为代表的传统民歌传唱不衰,历久弥新,以武定彝族服饰为代表的传统技艺绣工精湛,绚丽多姿。这些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地域性、代表性和传承性。武定县以建设民族文化强县为目标,在保护“古”、突出“彝”、创造“新”上下功夫,围绕“整体保护、传承发展”的工作目标,坚持“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的原则,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使散落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罗婺大地上熠熠生辉,重现光芒。

抓好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通过积极申报,2008年6月,《武定彝族酒歌》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8月,白路镇被国家文化部公布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截至目前,武定县共有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9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2项,州级7项,县级19项,共有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7人。其中国家级1人,省级4人,州级17人,县级46人,国家、省州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基本建立。

记者 李宏荣(楚雄日报)

责任编辑: 赵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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