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业是朝阳产业,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楚雄的经济发展。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至今,旅游业纳税人户数从124户增长到189户,增长了52.4%。
以云南世纪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经营规模、营业收入不断扩大,营业收入从2016年5至12月的3139.74万元增长至2017年的7347.41万元,仅2017年恐龙谷景区累计接待游客70.39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3288.22万元,较2016年增长3.12%。然而在营改增税制改革和国家各项减税政策的推动下,企业所负担的增值税税负逐年降低。2017年该公司实现减税130多万元,增值税综合税负仅为2.1%,较营业税时期税负下降30%。
旅游业是综合性较强的产业。实行营改增后,既消除了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又增加了进项抵扣,形成了完整的税收抵扣链。2016年5月,禄丰县国税局与云南世纪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营改增“一对一”业务辅导工作小组,帮助公司用对、用活、用好增值税政策,及时开展涉税问题研究处理。在国税部门的帮助下,公司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财务报销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充分利用营改增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增值税特性,在业务中尽量选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减销项税额。经统计,2017年公司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75份,抵扣进项税额3128.9万元。享受税改红利加快了公司的发展节奏,公司有更多的流动资金用于启动恐龙谷二期工程。据悉,恐龙谷二期工程总计划投资5.09亿元,项目占地372.8亩,总建筑面积53044.39平方米。项目将进一步深度挖掘恐龙谷的恐龙文化价值,建设成一个集“食、住、游、购、娱”为一体的一站式文化旅游景区。
2017年,楚雄州旅游业总收入较上年增加86.7%,其中国内旅游收入增长86.8%,旅游外汇收入增长53.6%。营改增后,旅游业流转环节的重复征税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税收更加公平。经楚雄州国税局统计,2017年楚雄州旅游业实现100%的全面减税。营改增为旅游业带来的不仅仅是享受减税的红利,更是通过二、三次产业间抵扣链条的打通,不断促进旅游业增强基础建设,不断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不断提高旅游企业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走出一条经济与品牌文化相互融合、相互推进、相互促进的发展之路,向全省乃至全国传播彝州特色旅游文化。
尹柯婕 (云南楚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