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相协调,我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多方位做好服务,支持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和谐矿山”创建活动。目前,我州已有一平浪煤矿、六苴铜矿、郝家河铜矿等3座矿山获国家级“绿色矿山”称号。
支持企业做到依法办矿。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前提下,积极帮助矿山企业做好矿业权年检、延续、转让、变更等相关工作,使矿山企业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依法依规开采矿产资源,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支持企业做好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地质找矿和零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不断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三率”指标,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支持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在要求矿山企业最大限度保护好矿区原生态植被的同时,积极帮助矿山企业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支持矿山企业对矿区损毁土地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不断提高矿山绿化覆盖率,实现矿山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楚雄日报记者 张 力 胡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