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认真完善、做实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各项工作,助推全县脱贫攻坚。
规范管理,确保对象精准。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认定工作的衔接,严格实行动态管理,按照A、B、C三类严格分类施保,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公示和资金发放等程序,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自脱贫攻坚开展以来,共发放农村低保金58816人次11256.2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220人次3138.06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486人次175.96万元。
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合理制定和严格执行低保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政策。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2694元提高到3250元;A类、B类、C类对象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5元、220元和16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5元、集中供养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
加强医疗救助,有效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制定《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实行城乡统筹、全县统一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加强政策衔接,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自脱贫攻坚开展以来,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7365人次1513.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380人次217.28万元。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共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3277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93.4万元、兜底保障资金24.08万元。
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救急难”功能作用。对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问题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采取临时救助和“救急难”等措施进行救助,共救助困难群众585人次82.2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8人次20.69万元,最大限度为困难群众解难题。
季晓燕 (楚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