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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党员群众都有“家”
2018-07-13 11:06:55   来源:云南网-楚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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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州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综述

  “天热大树下,天冷支书家,公章随身带,办公靠膝盖。”这是群众对一些村级组织开展活动而编的顺口溜。

  没有活动场所,影响到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的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开展工作力不从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无疑成为了无本之木。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今年1月,省委对实现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全覆盖的目标作出了重要部署;随即,州委提出明确要求:今年要新建2086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实现活动场所全覆盖……

  一时间,彝州大地迅速掀起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热潮。

  领导重视 启动迅速

  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是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需要。楚雄州历来高度重视,但由于历史和自然灾害等原因,时至2017年初,全州仍有2086个村民小组没有活动场所。

  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各县市委书记要亲自抓、亲自管,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州委书记侯新华的要求掷地有声。

  州、县市、乡镇、村党组织始终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四级书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亲自担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州委成立了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形成了工作合力。纪检监察、审计和党委、政府督查室负责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和督促。住建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建设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时间就是命令。今年初,州委组织部21名干部组成6个工作组深入村组一线开展摸底调研;2月13日,州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全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汇报;2月24日,全州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组会商各成员单位筹措资金的意见、建议……各县市委书记和县市长主动出征,亲自研究、亲自协调,倒排工期、倒排任务,利用“电子地图”、“电子台账”同步对活动场所建设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从武定山区到元谋热坝、从蜻蛉河谷到龙川江畔,全州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面启动、迅速展开。

  整合资源 统筹谋划

  2086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散落在坝区、半山区、山区,点多、线长、面广。我州综合考虑地质安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方便群众、易于疏散的地方,并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主动避让优质耕地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坚持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每个活动场所建设1间不低于70平方米的党员活动室,并配套能满足当地党员、群众需求的活动广场、厕所等公共设施。

  资金筹措,是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的最大难题。对此,我州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注重整合组织、发改、财政、住建、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资源,采取“县市整合投入为主,省、州补助投入为辅,挂包部门支持和社会捐赠为补充”等方式,多方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今年,州财政已列入年度财政预算1000万元、州管党费计划支出350万元补助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各县市通过整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项目,以及财政列支、项目融资、党费支出等方式共筹集建设资金4.2亿元。

强化措施 全力推进

“截至5月31日,楚雄市已开工建设207个、占100%;姚安县已开工建设226个、占94.17%……”原本要求“6月底全面开工建设”,5月底就100%开工建设的县市已过半。

为保证按质按量如期完成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我州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加强对活动场所建设进展情况的督查。州项目组每季度督查1次各县市建设进展情况,召开1次项目组会议,分析研究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县市每月上报1次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推进情况。州委组织部还针对各县市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规划编制、资金筹措、建设进度等重点任务进行全面督查。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我州对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的工作方法、目标要求、建设思路、保障措施、建筑风格、建设过程六个方面进行统一要求,确保实现规范化建设、项目化推进。在工作方法上,坚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在目标要求上,坚持标准不降、保值增值;在建设思路上,坚持方便群众、一室多用;在保障措施上,坚持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在建筑风格上,坚持一村一品、体现特色;在建设过程上,坚持严格监督、不出问题。坚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通过集资、摊派等形式增加农民负担;严禁以任何名义挪用、截留、挤占建设资金;严禁随意更改建设规划、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各级均建立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一月一报、进度排名、资金审计、项目验收等工作制度,确保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廉政工程”。

截至5月底,今年全州计划新建的2086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均已完成建设点选址,1943个建设点确定建设图纸,占建设总数的93.14%;1422个建设点已开工建设,占建设总数的68.17%;194个建设点已完成场所建设主体工程,占建设总数的9.3%。

郑文梅

 

责任编辑: 赵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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