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自2016年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始终坚持“四个着力”锤炼巡察干部,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巡察铁军,设置5个专职巡察组,抽调干部135人次,开展6轮巡察工作,巡察党组织27个。为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着力政治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在每一轮巡察动员部署工作中,县委都组织巡察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信仰、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这一政治定位,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着力深化改革,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精选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建立95人的巡察人才库,为开展政治巡察提供组织保障。
着力业务培训,强化素质提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抓好每一轮巡察业务提升,召集各巡察组干部开展巡察业务培训,邀请省州专家授课,组织巡察组干部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深入学习巡察工作政策法规、规范要求、工作方案以及党的建设、脱贫攻坚、财务、审计、纪检监察信访受理、线索排查、谈话技巧等方面的知识。三年来,共选派5名优秀干部参加省州巡察,培训巡察干部13期610人次,巡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着力制度落实,强化规矩约束。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巡视办公室印发的《巡察工作规范》《工作要求》《楚雄州巡察干部“十不准”》,签订《巡察干部纪律承诺书》,就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严格督查,要求巡察干部严守纪律。在每一轮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适时到各巡察组驻地进行2次以上的督查。
(陈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