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姚安县以如期脱贫摘帽为目标,紧扣 “六个精准”要求,锁定“五个一批”对象,突出“强基础、培产业、建安居、促增收”四项重点,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了脱贫攻坚步步严实、经受检验、即将告捷。2014年以来,整合投入扶贫领域资金22.54亿元,切实改善了全县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条件。
始终把精准脱贫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强力强势推进,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县委常委班子以上率下、当好标杆,带头学政策、抓脱贫、促攻坚,坚持每半月至少集中研判一次扶贫形势、集中研究一次扶贫工作,紧锣密鼓抓研判、抓预警、抓应策、抓推动、抓问效,确保脱贫攻坚上下“一盘棋”、全县“一个调”,努力形成了以上率下抓扶贫、应策精准抓扶贫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急而不乱、方向不偏。
一是始终把“扶持谁”作为精准扶贫的前提,在“五统一、一细化”的基础上,采取“群众发声评组内最穷,群众表决定贫困对象”,有效开展5轮贫困对象“回头看”和动态管理工作。2014年以来共剔出识别不精准1826户5986人,新识别1918户5682人。
二是始终把“怎么扶”作为精准扶贫的关键,对6842户贫困户进行精准“滴灌”,实现了有能力的贫困户“扶起来”,扶不了的“带起来”,带不了的“保起来”。投入产业发展资金3.6亿元、小额扶贫贷款2.54亿元,采取“党总支+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发展模式,积极探索资源转产、资金转股金、农民转工人和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三转一保”扶贫增收模式,实现了一村一个增收产业,一户一个增收项目。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就业培训12965人,转移就业9152人,实现了一人就业、脱贫一家的目标。开辟生态护林员、河道管理、环境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实现贫困人口就近就业,增加收入。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11915户农户做到了住有安居。全面落实就学、就医、社保政策,做到了不让适龄人员因贫辍学、不让群众因病返贫、不让特困群众温饱有忧。
一是围绕制约发展的缺项和短板,千方百计增投入。2014年以来,整合投入扶贫领域资金22.54亿元,切实改善了全县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条件。
二是坚持抓党建促脱贫。突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两个轮子”一起转;“一手引人才,让班子强起来”,全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一手理思路,让党组织动起来”,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领导脱贫新途径。在全县77个村委会开展了村干部争创脱贫攻坚、党的建设、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四面红旗”创建活动,获得“红旗村”的村书记、主任待遇每人每月上调500元、其他村干部上调200至300元的标准给予激励,引导基层干部推脱贫、争先进、立标杆,得到省委陈豪书记批示,全省推广。
一是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结合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自强、诚信、感党恩”活动,采取县级领导讲政策、乡镇干部讲措施、村干部讲经验、脱贫户讲感受的方式,引导贫困群众自立自强、感恩知足。
二是调动贫困户参与脱贫的积极性。在决策脱贫措施时,广泛征求贫困户意见,真正做到因户施策量体裁衣,提高农户的参与度,激发内生动力。
三是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治理相统一。对争当贫困户的对象,及时回应诉求,宣传政策,疏导情绪。对违反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争当贫困户的,通过法律介入敦促履行赡养义务,纠正把养老责任推给政府的现象。
一是统筹整合工作力量,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脱贫摘帽攻坚指挥部、3个脱贫摘帽攻坚组、3个脱贫摘帽专项纪律督查组,将8名县委常委、副县长挂到乡镇担任乡镇党委第一书记主抓扶贫;细化“六个责任”,对行业部门、挂包单位与县乡村、挂包干部与贫困户捆绑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压紧压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脱贫攻坚责任。
二是统筹集成扶贫政策,构建“大扶贫”格局。出台《姚安县五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姚安县脱贫摘帽实施方案》等文件141个,打出一系列政策措施“组合拳”,把脱贫攻坚任务措施化、清单化、具体化。
三是坚持挺纪在前,转作风严监管。强化工作问效问责力度,出台了《姚安县脱贫攻坚脱贫摘帽决战阶段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并对工作不到位、失职失责的12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对涉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立案查处8起、处理8人。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户户达标、人人过关”专项行动,对全县9个乡镇77个村(居)委会对脱贫户、非贫困户是否达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开展了4轮督查和“地毯式”的风险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风险隐患户878户,压实责任,补齐短板;对生活相对困难的非贫困户、近期发生重大变故的农户采取民政临时救济、整户纳入低保等方式给予帮扶;对农村闲置房、生产用房、生活用房全面排查、分类标识,坚决消除以房定贫隐患;核查贫困户生活条件,实现厨房“四有”、客厅“三有”、卧室“三有”,确保贫困户家中环境卫生整洁;对65件来信来访妥善办理、及时答复、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切实打好脱贫攻坚的群众基础。
(资料来源:云南省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