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双柏县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督查指导,高位推进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统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级21家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组织和实施、普查经费保障、普查工作要求;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初专项预算,目前,已落实到位2018年普查经费49万元(其中,已下拨8乡镇16.2万元);及时召开双柏县第四次经济普查推进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全力支持配合,统筹推进经济普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照省、州要求有序、有效推进。
抓好宣传动员。运用电子屏、横幅、微信公众号、QQ群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众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积极配合普查。目前,全县共悬挂和粘贴宣传标语147条,印制发放经济普查环保袋3000多个,经济普查宣传折页3000多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多份,制作宣传片1期,撰写经济普查信息8期,在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入户登记阶段共发放《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7000份。
组织培训抓落实。及时召开全县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业务培训会议,对县、乡、村三级普查工作人员、指导员和普查员共计128人开展了为期2天的业务培训及现场清查入户试点,并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清查工作全过程。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统计局班子成员分片包乡镇工作制度,负责督促和指导好乡镇普查工作。对已完成清查的小区,各普查区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交叉审核、复查,进行初验后上报,确保对象查清找全。
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清查登记法人单位2310个,产业活动单位196个,个体经营户6637户,完成进度分别为107.2%、81.7%、125%,清查数据上报率达101.4%。
牛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