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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永仁县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庭审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2日 21:55:19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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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饶勇 通讯员 邵永忠)11月20日至21日,永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某靖、李某坤、陈某葵、樊某、罗某贵、杨某林、金某超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一案。这是永仁县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首例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本案被告人罗某靖、李某坤、陈某葵、樊某、罗某贵、杨某林、金某超等人经常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永仁县内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属于刑法规定的“恶势力”犯罪,罗某靖等七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对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当庭进行举证质证,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同时,法庭还对该案的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21日下午,庭审顺利结束。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院将择期宣判。

  永仁县1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全县各部门干部职工、被告人、被害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参加旁听。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同步庭审直播,共有2.6万人次同步观看案件审理。

  

  永仁县法院相关人士介绍,该案的公开审理,敲响了全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案件审理的第一槌,有力震慑了犯罪,以实际行动向全县广大群众表明了当地县委政府"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坚强决心,“黑恶势力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是直接受害者,对涉黑涉恶犯罪深恶痛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紧紧依靠群众,以群众路线织就一张天罗地网,打一场人民战争,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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