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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 见证云南法治建设发展印记】云南楚雄州公安局书香弥漫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21:51:03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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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范春艳)顺着蜿蜒的参观通道,从建国初期一路就穿越时空走到了21世纪,满是岁月痕迹的制服、印章、电话、车牌逐渐过渡为奖杯、锦旗、现代化设备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各族儿女幸福的笑脸,这一切,都是记者在窗明几净,书香浓郁的云南省楚雄州公安局大楼看到的。    

  记者了解到,楚雄州公安局是全省唯一的“全国基层公安文化工作示范点”,也是楚雄州政法系统唯一的“全国文明单位”。    

  楚雄警史馆收集整理了大量图片、文字和实物,展示楚雄公安100多年的发展历程。其中,一张“滇-039”车牌属于从史迪威公路开进楚雄的第一辆机动车;楚雄州三次荣获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荣誉“长安杯”的其中一个奖杯也收藏在这里。楚雄州公安局的图书馆占地320平方米,收藏了多达6万余册图书,不定期进行更新换代,是干警们最喜爱的场所之一。办公楼的11个楼层就是11个不同主题的文化长廊,警种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等在墙上一一展示,让人流连忘返。    

  据了解,近年来,楚雄州公安局牢固树立“先进文化也是警力,也是战斗力”的理念,始终坚持把公安文化建设纳入公安工作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安文化建设,着力塑造“忠诚智勇、公正廉洁、务实担当、创新卓越”的楚雄公安精神。全州公安局按照“一所一文化”、“一队一特色”建设文化走廊,把民警笑脸照片上墙、格言警句上墙、工作业绩上墙、形象风采上墙,这些记载了民警从警荣耀的精彩瞬间,营造了“心想到哪里,步迈到哪里,精彩展现在哪里”的干事创业氛围。    

  据悉,近年来楚雄公安工作跨越发展势头强劲,社会治安根本好转,楚雄州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综合测评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3名,并连续三届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荣誉“长安杯”。楚雄州公安局被中央文明委评定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文化基层示范点,国家体育局评定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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