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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整合涉农资金助力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09:47:10  来源: 云南网-云南楚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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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永仁县整合涉农资金助力脱贫攻坚  

  近年来,永仁县紧紧围绕“脱贫摘帽”的目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坚持“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管理模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资金保障。

  强方案,夯实资金整合使用基础。科学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提出建设项目,县扶贫办负责征集、筛选项目入库,财政部门以项目库为依据,把一般性的项目资金整合用于脱贫项目建设,把“锦上添花”项目资金调整用于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的“短板”项目建设。县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办形成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并下发实施。

  抓源头,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按照脱贫攻坚规划和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的要求安排使用资金,做到项目前置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按照“精准使用”的原则,坚持“规划引领、项目随规划走、资金随项目走” “先入库、后进盘”“缓、急、优、劣”的原则进行细化分解,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资金。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各类财政资金,调入“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户”统一管理,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资金投入新格局。

  强监管,确保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主要围绕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和抵御风险能力等项目进行安排。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有关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各种涉农资金真正落实到产业、到项目、到农户,财政扶贫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强拨付,推进项目建设。财政扶贫资金,按照资金预算级次,由财政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文件进行拨款和监管。县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各资金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15日内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结合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提出拟安排意见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资金整合组审批。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意见,财政部门在30日内将资金下达或拨付到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单位,有效推进各个项目的建设。

  建机制,对结转结余扶贫资金收回重新分配。对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办理结算后结余的资金,要求在决算后1个月内交回原渠道重新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对各级下达资金后1年未启动项目的,由主管单位收回资金重新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对结转2年以上的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资金;各项目实施单位当年的结转结余率必须控制在8%以内。同时,建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结转清理机制,每周上报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结转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2016年以来,全县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3019.59万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8583.93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10368.18万元。这些资金的整合使用,为永仁县今年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刘晓燕 李晓航)

责任编辑:普腾中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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