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定县严惩基层“微腐败”
武定县纪检监察机关将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零容忍”态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武定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基层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整治重点,研究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节点和工作要求,依托“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受理举报平台和乡(镇)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力量,广泛搜集问题线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民生资金、惠农资金、征地拆迁、集体工程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微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及时进行研判处置和专项整治。对主动向组织报告和纠正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不主动查找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故意隐瞒、有错不改甚至不收敛、不收手,仍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乡(镇)、村(居)委会、小组干部,一经发现和查实,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乡(镇)、村(居)委会,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倒逼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李绍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