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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扶贫办全力融入省级生态文明城市创建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 14:49:50  来源: 云南网-楚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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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楚雄市扶贫办全力融入省级生态文明城市创建

  省级生态文明城市创建以来,楚雄市扶贫办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认真践行“不要等、主动干、积极办”作风,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始终在思想上强化、认识上提升、措施上着力、实践上检验,高位抓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该办成立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生态文明建设与扶贫工作协同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推进创建工作精准落实。

  召开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创建合力;将创建会议精神、文件纳入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和创建学习型机关重要学习内容,利用每周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大会等时机开展集中学习,推动创建工作入脑入心;先后投入资金2万余元,在楼道、墙体等张贴宣传画及彩页30余幅、安装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标语70余条,在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定期推送创建小知识、小典型,开展全覆盖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紧紧围绕全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城市工作行动方案》《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细化、量化目标、责任,建立台账,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单列开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创建工作情况每月底进行1次总结、1次分析、1次通报,传导工作压力。

  牢固树立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就是发展生产的思想认识,把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放在同等位置考量,在扶贫整乡、整村、整自然村扶贫开发规划研制、审定中,将自然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新能源建设、水环境保护、项目环境监管、生态补偿纳入重要内容,同步实施生态发展、绿色产业,确保在夯实贫困地区发展基础设施的同时,不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双促进、双提升。(杨宗美)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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