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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经验”楚雄模式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楚雄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1日 14:28:31  来源: 云南网-云南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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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打造“枫桥经验”楚雄模式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楚雄

  “枫桥经验”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一把“金钥匙”。如何牢牢把握“枫桥经验”时代意义,因地制宜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效、遍地开花,近年来,楚雄市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创新探索,促成了“民意诉求畅通、行业自治活跃、劳动关系和谐、事故处理健全”的“枫桥经验”楚雄市集群效应,实现了“枫桥经验”从“盆景”到“风景”的可喜变化。

  2011年3月至2019年10月,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受理各类纠纷3284件,调解成功3122件,涉及人员死亡的纠纷472件,协议涉及赔偿金额2.3亿元,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履行率分别达100%、95.07%、100%。无一反悔或上访案例,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良好的工作平台、规范的运作流程、高素质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有效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构筑了一条快速高效的“快车道”,创新发展了“枫桥经验”楚雄模式,2012年楚雄市第二次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创建先进单位”,2008年至2011年连续四年荣获“云南省先进平安县市”称号,2013年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2019年楚雄市司法局被司法部通报表扬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2011年至今,楚雄市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信访总量逐渐下降,多元化解机制创新发展了“枫桥经验”楚雄模式,多元化解机制真正成为了楚雄市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楚雄作出了重要贡献。

  楚雄市的平安建设成绩不俗,离不开不断创新发展的“枫桥经验”在楚雄市的落地生根。

  近年来,楚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作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坚持“一二三”工作思路,筑牢了“平安楚雄”第一道防线,保障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紧盯“一个关键”

  在组织体系上实现全覆盖

  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是新时代各级政法机关的重要职责和重大使命。

  楚雄市委、市政府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列入“一把手”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信访”责任,定期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分析形势、提出要求,在全市形成了“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第一召集人,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分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为召集人的信访联系会议,代表市委、市政府领导指挥全市维稳和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从社会末梢治理的角度出发,楚雄搭建了“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切实解决资源分散、基层头绪繁杂、科技手段滞后等实际问题。为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楚雄市不断向各社会领域、基层一线拓展调解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了全面覆盖辖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引导仲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行业性、专业性的纠纷调解,并整合基层综治、公安、司法、民政、农林水等站所资源,目前,建成了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和12348热线、网络平台;在每个村(社区)、20人以上的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每个学校、每个机关单位建立3人至9人不等的调委会,将调解服务工作触角延伸到各行业、各领域。在大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全市先后组建完善了15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31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23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231个居民调解小组、2598个村民调解小组、162个小区调解委员会、489个驻楚中央、省、州属单位和365个市属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12515名调解员,形成了“一网络、三调解、十调委、千组织、万调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体系,在生产一线、田间地头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调解组织,有纠纷的地方就有调解工作,通过第一时间介入一线调处,有效避免了基层矛盾纠纷的激化和扩大。

  把握“两个环节”

  在排查化解上实现全参与

  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与水平,是推进平安社会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

  楚雄市紧紧把握“发现环节”和“化解环节”,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一线。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三个渠道”早发现、早处理,积极预防,稳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日常巡诊:将源头发现矛盾、协助解决纠纷作为驻村第一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驻村(社区)民警及网格员的重要职责,通过分片划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责任区域矛盾纠纷和隐患,使之达到“五清”,即:出现问题时间清、居民家庭状况清、问题原因清、现实表现清、人员动向清。坐堂待诊:市、乡镇两级均设立信访接待大厅(室),乡镇综治中心设立综合协调室、矛盾调处室、治安防控室和群众接待厅“三室一厅”,在线问诊:提供在线咨询,12348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自2019年以来,共受理法律咨询1600余次,为妇女、儿童、老人维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78人次,为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8人次。

  为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楚雄市重点发挥“四个作用”,推动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化解模式渗入社会每个毛孔。

  发挥综治中心牵引作用——将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与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基层基础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乡镇综治中心“1+7”单元工作模式,牵头并整合信访、司法、公安、妇联等资源,实现一个平台集中受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信访稳控、辖区治安防范和民生服务联动等工作。仅2019年,各级综治中心共化解矛盾纠纷2803件。

  发挥司法调解保障作用——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通过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引导当事人从“诉”转到“调”,2019年9月在市人民法院挂牌成立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市法院人民调解室,聘请2名人民调解员在市法院驻院进行调解;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开展以轻微刑事案件“检察环节和解”“民事申诉执行和解”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公调对接”机制,建立派出所与调处中心案件移送、信息互通机制,对因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处化解;建立完善“援调对接”,对于案情简单的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引导当事人采用调解方式办理。

  楚雄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宋振华表示,全市各职能部门将不断探索丰富“枫桥经验”的要义内涵,围绕“抓基层、强基础、优服务”的主基调,以“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平台联动、调处精准”为目标,靶向发力,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巩固社会治理成果,筑牢“平安楚雄”根基,维护社会大局安定稳定。(王正明)

责任编辑:孙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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