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通过健全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学习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加强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委员履职能力。
该县根据基层政协委员工作实际,出台《政协永仁县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政协永仁县委员会委员学习培训制度》《政协永仁县委员会委员服务管理办法》等,通过制度约束,强化委员管理和履职考核,使委员管理、考核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通过报告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政协委员之家”分界别、分组集中学习等,加强对委员履职培训,增强委员的政协意识、委员意识和履职的责任意识,有效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增强政协工作活力。
同时,注重委员日常服务管理,完善委员参加会议、提交提案、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助推脱贫攻坚、参加民主监督、服务发展大局、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等履职情况档案、台账,分析委员履职情况,落实常委、委员向常委会提交履职报告、自评制度,激发委员的履职活力,促进履职的规范化、常态化。
将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提出提案、参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参加政协活动、反映社情民意、建言资政等情况列为考核内容,按“公平、公正、公开与提质增效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委员自评相结合”的“四个结合原则”进行基础分和加分项目两大类的细化量化评分,根据评分情况按优秀、称职、不称职确定考核等次。对履职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委员,由县政协在全县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称职的委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劝辞或辞免;将考评结果将作为换届时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既让分高的委员有荣誉,又让分低的委员有了比照的“标尺”,对督促委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了积极作用。
云南网通讯员 李正梅 邓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