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吕瑾)5月27日,记者从楚雄彝族自治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楚雄州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2月28日挂牌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出实招、办实事,实现了机构改革平稳过渡、业务工作顺利衔接、医疗保障事业稳步发展。
特别是在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方面,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待遇政策,通过修订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建立起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提高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等,让医疗保障更加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
针对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待遇衔接不充分,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整体偏低,大病保险受益面不广等问题,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2月修订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实施新修订的政策,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老百姓看病就医政策越来越好。主要体现在:医疗报销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原有基础上,每年将为参保城乡居民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21亿元左右;大病保险受益面大幅度扩大,大病保险享受人数预计将达到全年住院人数的37.4‰,增幅达到618%;慢性病、重病、特殊病得到进一步保障,负担较重的重特大疾病、慢性病等群众比较关注的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提高了相应的报销比例。
2019年,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方案》,建立起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自2019年4月1日起,楚雄州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强化基金共济能力,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实现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楚雄州医疗保障局通过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明确“两病”门诊用药范围内65个药品政策内医保报销比例为50%,取消城乡居民“两病”用药单次门诊处方减免最高50元、每人每月最高减免100元限制规定,让“两病”患者用药更加方便,减少了患者跑腿和就诊次数,节约了就医费用。并通过提高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五是出台专项救治措施,着力解决贫困肢体残疾人医疗费用过重的实际困难,2019年有效救治残疾人102人352人次,人均医保基金支付9.84万元,真正实现康复一个人、解救一家人、影响一群人。
随着楚雄州医疗保障政策的不断健全完善,楚雄州250多万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进一步减轻,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更加可靠的医疗保障服务,使彝州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