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楚雄州财政局机关铺面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局机关铺面公开招租的批复》(楚财非税〔2020〕18号)要求,楚雄州财政局位于楚雄市北浦路60号、62号、64号、66号、68号和汇东街93号、87号、83号商铺共8间商铺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州财政局楚财非税〔2020〕18号文件批复: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期内如政府对该国有资产进行其他用途安排,承租人应无条件腾退国有资产交回楚雄州财政局,除未到期租金外,对承租户装修等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二、经营及使用要求
(一)必须持照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二)所有铺面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危害物品;不得经营有噪音污染的歌厅、舞厅等休闲娱乐;不得经营餐饮、小吃、散发异味等项目,不得用作住宿。(三)门面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对墙体进行拆除,不得在墙体上开口打洞自行安装门窗,门头招牌要按甲方提供的尺寸安装,装修改造方案要先报州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科审核同意后才能施工。(四)竟得人不得将铺面转让他人,竟得人对租赁后营业期间自身的财务安全和公共安全负责。(五)在签订承租合同后,因竟得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支付合同期内剩余租期全部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给出租方。
三、租期:5年,以《租赁合同》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四、租金:第一年租金按成交价缴纳,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3%的比例递增。房产税和按照规定收取的土地收益金由招租方承担,租户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交纳。竞得人未按规定支付租金的,招租方可以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由竞得人承担其违约责任。
五、增价幅度:楚雄州财政局位于北浦路60号、62号、64号、66号、68号和汇东街93号、87号、83号铺面现场竞价的竞租增价幅度均为5元/平方米·每月。现场竞价采用书面填写现场竞价单方式竞价,租金底价为起始价,在保留底价以上开始竞价,现场竞价以加价报价的方式进行。竞租人在竞价时可以按5元/平方米·每月或5元/平方米·每月的整数倍增价报价。
六、申请报名及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
(一)申请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1日
上午8:30 时— 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日 16:00时,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矿业权交易服务窗口(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
(三)现场竞价时间:2020年7月2日上午9:30时开始竞价。
(四)现场竞价地点: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05号开标厅(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
七、竞租人的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自然人和企事业法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完全认可出租标的基本情况,且完全接受出租年限、租金、经营及使用要求等有关规定。
(三)申请报名需要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企业申请报名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个体经营户申请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到现场报名和参与现场竞租人员身体出现发热(高于37.3°C)、乏力、肌肉酸痛、咳嗽等症状,均不得参与本次现场竞租活动,同时根据国家防控相关要求,所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人员均要通过“云南健康申报”系统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可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左下角的“云南健康码”进行申报,也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软件扫描云南健康申报二维码进行申报,无法使用手机扫码登记的人员,可填写纸质“个人健康申报表”)。在交易现场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对进入交易活动现场的人员逐一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请各参与人员在自行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提前30分钟到达竞价现场,服从现场管理。
八、出租铺面在报名截止后,由主持人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登陆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xggzy.cn)查询铺面招租须知文件。
十、招租方联系方式 楚雄州财政局 电话:0878-3131361
十一、经办方联系方式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878-6168988
楚雄州财政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