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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出台无偿献血促进型单行条例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9:15:13  来源: 云南网

  4月24日,楚雄彝族自治州举行《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献血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作为楚雄州首部针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聚焦楚雄州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立足地方实际,提出法规解决方案,筑牢临床用血保障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钟建辉介绍,楚雄州面对献血动员不足、激励不够、保障不全等痛点,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原则,将重心从“管理”转向“促进”,以精准立法破解难题。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已于2026年4月15日公布《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19条,突出亮点是构建多层次、全覆盖激励优待体系,实现精神激励与民生保障深度融合。《条例》明确献血者享有的误餐交通补贴、安排休整及评先评优优先等关爱举措;规定本州献血的高校学生,自献血之日起半年内可免费游览州内政府主办的公园、景区等。在用血优待方面,明确献血者(含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依法享受优先用血、免费用血政策。对获得国家无偿献血相关荣誉奖项的个人,除享受“三免”优待措施外,还给予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享受一次由居住地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

  为破解献血不便难题,《条例》明确:各县(市)至少设1个固定献血点,不得随意拆移,确需调整须“先建后拆”;在乡(镇)卫生院、大型商超周边设流动采血点,社区、小区为流动献血车提供停靠便利。服务提升方面,血站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开通服务热线,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楚雄州卫生健康部门完善献血信息平台,实现献血、用血、费用减免“一站式”办理。

  此外,《条例》全方位部署献血宣传,将每年6月、10月设为“无偿献血宣传月”。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常态化普及献血知识,媒体开展公益宣传,公共场所定向科普,提升全民知晓率与参与度。同时,突出重点人群示范作用,明确每年第一季度为“医务人员献血活动季”,第三季度为“国家工作人员献血活动季”,形成“月月有宣传、季季有活动、年年有行动”的长效机制。

  云南网记者 谢蕊灿

责任编辑:邓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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