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大姚县:三举措推动药品集采工作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州关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保供应,降成本,促规范,惠民生”工作目标,持续强化全流程监测,全过程监管和常态化督导考核,全面推动全县集采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开展,确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便捷购买到集采药品,切实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加强业务政策培训,及时转发各批次药品,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文件,组织医疗机构签订三方协议。对订单响应率,配送及时率,中选产品挂网价等指标异常情况开展常态化监测,对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使用占比过低,采购进度为零等异常情况及时预警。一季度,组织集采业务政策培训2次,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通报集采工作情况2次。
健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考核管理机制,将集采落实情况全面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履约管理范畴。坚持常态化督导管控,按季度开展运行监测,成效研判与绩效考评,严格运用考核结果,依据综合评分等次,直接核减医疗机构下一季度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月度结算基金额度,以刚性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持续激发医疗机构主动参与,规范落实集采工作的内生动力。
加强配送企业监管,督促配送企业及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并做好配送,对订单响应率低于95%,配送及时率低于80%,医疗机构反馈供应问题集中的产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压实中选企业落实保障质量和供应的主体责任,提高供需对接精准度。
截至目前,全县17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4家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及132家村卫生室100%参与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一季度,全县集采药品使用品种达598个,药品网采配送总金额2141.35万元,集采药品配送总金额1274.12万元,集采药品采购金额占比59.5%;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1201.45万元,集采医用耗材配送总金额389.28万元,集采医用耗材采购金额占比32.4%。14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132家村卫生室配备集采药品200余种;4家民营定点医疗机构配备集采药品270余种,其中3家纳入“集采便民民营医院”;6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面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严格对标“三进六规范”工作标准规范经营管理,常态化配备上架集采药品50余种,切实保障群众集采药品购药需求。(夏国聪 张志伟 杨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