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楚雄州在全省率先启动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同步实现职工居民参保全覆盖
近日,《楚雄州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我州在全省率先启动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职工、城乡居民同步启动、同步建制的州市。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之后的第六项社会保险制度正式落地楚雄,标志着我州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长期护理保险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按属地管理原则,覆盖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后,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失能等级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并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接受护理服务的,即可享受长护险待遇。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居家上门护理、社区就近护理或机构集中护理三种方式。
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缴费,个人缴费负担较轻,在职职工缴费费率为0.3%,由单位和个人各承担0.15%;退休人员仅由个人缴费、原单位不缴费,缴费费率为0.1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0.3%,医保基金、个人各承担一半;未就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各承担一半,2027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8元,其中政府补助24元、个人缴费24元;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18周岁以下人员随父母参保无需缴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无法随父母参保的特殊群体,按规定视同参保,同等享受长护险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还可为近亲属代缴。
目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缴纳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从2027年1月1日起和职工医保同步参保缴费;未就业城乡居民、缴纳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从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开始,随城乡居民医保一同参保缴费,2027年集中征缴期为2026年10月20日—2027年1月31日。参保人员自2027年1月1日起可提交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评估通过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待遇。(吴建玲)


